為了保護能源投資者、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維護能源市場秩序,依法履行監(jiān)管職責,積極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切實發(fā)揮12398(含12398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能源監(jiān)管熱線作用,現將2021年11月12398能源監(jiān)管熱線江蘇區(qū)域投訴舉報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收到有效信息情況
2021年11月12398熱線共收到有效信息675件,環(huán)比增加0.90%,同比增加34.73%。從信息分類看:投訴舉報50件;咨詢576件;表揚、求助、建議等其它方面49件。從反映渠道看,12398能源監(jiān)管熱線電話641件,12398互聯網終端21件,電子郵件10件,留言3件。
(二)分類情況
2021年11月收到的有效信息中,電力行業(yè)類517件,占76.59%;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業(yè)類56件,占8.30%;石油天然氣行業(yè)類46件,占6.81%;其他事項56件,占8.30%。
江蘇能源監(jiān)管辦直接辦理的投訴舉報共48件,其中電力行業(yè)47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業(yè)1件。電力行業(yè)其中涉及供電服務37件,市場準入5件,電力安全4件,其他(供電服務)1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并網發(fā)電1件。
(三)區(qū)域分布情況
2021年11月投訴舉報事項地域分布在南京12件,徐州、無錫、蘇州、連云港各5件,鹽城4件,淮安3件,揚州、宿遷、泰州各2件,鎮(zhèn)江、南通、常州各1件。
二、投訴舉報反映的主要問題
(一)供電服務方面:一是用戶投訴供電公司欠費停電未提前通知,影響用戶生產與生活;二是用戶投訴申請電力業(yè)務,供電公司未及時處理,影響用戶生產與生活;三是用戶投訴供電公司變更電價未提前通知。
(二)市場準入方面:用戶反映本單位員工的電工證被其他企業(yè)單位盜用。2021年10月-11月江蘇能源監(jiān)管辦共收到涉及電工證被盜用的12398工單累計10件,其中1件用戶已撤訴,其余9件仍在調查處理中。
(三)電力安全方面:用戶反映供電設施安裝位置存在安全隱患,影響用戶正常生產生活。
(四)其他(供電服務)方面:用戶舉報供電公司監(jiān)理市場存在不公平競爭的現象。
三、投訴舉報調查處理情況
江蘇能源監(jiān)管辦對11月份受理的48件投訴舉報進行了調查處理,已辦結29件,剩余19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四、案例選編
蘇州常熟用戶投訴自家房屋出租,多次欠費后供電公司未及時停電,造成租客退租后電費無法追回。經調查,反映事項屬實。供電公司確實存在因用戶小區(qū)信號設備問題和催費人員工作不到位導致該戶多次欠費仍沒有斷電的情況,供電公司已對相關責任人做出績效考核。我辦也要求供電公司今后需嚴格按照電費抄核收相關要求做好電費回收管理,對于無法遠程停電的情況,應采取現場停電的方式,做到應停必停。